答案: 否
持續進修基金(CEF)由政府審批,學員須在完成整個課程並符合出席及評核要求後,自行向 CEF 辦公室遞交申請。 最終批核結果須視乎申請人個人資格及提交文件是否符合政府規定。
答案: 本課程學費需由學員先行全數繳付。 學員在完成整個課程並符合出席率及評核要求後,可自行向持續進修基金(CEF)辦公室遞交資助申請,並於審批通過後獲發資助金額。
持續進修基金(CEF)由政府審批,學員須在完成整個課程並符合出席及評核要求後,自行向 CEF 辦公室遞交申請。 最終批核結果須視乎申請人個人資格及提交文件是否符合政府規定。
你可使用下方的【持續進修基金資助計算機】,輸入個人 CEF 可用結餘,即可即時估算本課程可獲資助金額及實際自付學費(最高資助額為 HK$25,000)。
答案:
如學員不清楚自己的持續進修基金(CEF)餘額,可自行登入 CEF 網上帳戶系統 查閱,或向 CEF 辦事處查詢。
電話 : 3142 2277
電子郵件: cef_sfo@wfsfaa.gov.hk
答案: 正確。
報名課程並不代表已獲持續進修基金(CEF)批核。 學員須在完成整個課程並符合出席及評核要求後,自行向 CEF 辦公室遞交申請,並經政府審批後方可獲得資助。
答案: 不會。
持續進修基金(CEF)屬政府資助計劃,其申請及審批結果由政府決定,與本課程之報名、上課安排及學費收取屬兩個獨立機制。 如學員之 CEF 申請未獲批核,已繳交之學費將不會因此而獲得退款或補償。
答案: 不可以。
持續進修基金(CEF)只接受學員在完成整個課程後遞交申請。 在未完成課程前,不設任何預先申請、預留或批核安排。
答案: 視乎個別情況。
學員必須符合持續進修基金(CEF)規定的有效修讀期、最低出席率及評核要求,方可遞交申請。 是否符合申請資格,最終須以 CEF 辦公室之審批結果為準。
答案:需要。
根據持續進修基金(CEF)規定,所有報讀基金課程的學員,須於課程開始前簽署《參加者報讀基金課程「同意及確認聲明」》,以確認是否同意日後向政府部門披露個人資料作 CEF 申請及審核用途。
請注意:
上述聲明僅屬資料披露及確認用途,並非 CEF 發還款項申請表。
CEF 的正式申請,須於學員完成整個課程並符合相關要求後,由學員自行向 CEF 辦事處遞交。
答案: 會。
持續進修基金(CEF)對課程出席及評核均設有明確要求。 如學員未能符合相關出席或評核要求,將不符合遞交 CEF 申請的資格。 有關本校的具體出席率及評核要求,請參閱 Q10。
答案:
為符合持續進修基金(CEF)的申請資格,本校對課程出席及評核設有基本要求。
學員須達到本校規定的最低出席率不少於 80%,並完成所有指定評核項目,且整體評核成績達到不少於 65%,方可獲發課程完成證明及相關申請文件。
如學員未能符合上述出席或評核要求,將不符合遞交 CEF 申請的資格。
答案: 不會。
CEF 申請必須由學員本人自行向政府提交。 根據 CEF 規定,本校需於系統內就學員的修讀情況作出確認, 惟該等確認僅屬資料核實用途,並不構成代辦或替學員提交申請。
答案:學員於完成整個課程並符合本校出席及評核要求後,本校將按持續進修基金(CEF)規定,向合資格學員提供以下文件,以供其自行遞交 CEF 申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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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修讀/完成證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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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款證明單據(收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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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按 CEF 規定所需的相關文件(如適用)
